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南通海立電子有限公司適用企業(yè)所得稅稅率的批復
國稅函[2006]335號
江蘇省國家稅務局:
你局《關于南通海立電子有限公司享受“兩個密集型企業(yè)”稅收優(yōu)惠的請示》(蘇國稅發(fā)[2006]26號)收悉,批復如下:
南通海立電子有限公司是1999年在南通市(屬沿海經濟開放區(qū))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(yè),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電子元器件。其主導產品“CD296型焊針式長壽命耐大紋波電流鋁電解電容器”屬于《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(2000)》“微電子元器件”中“電力電子器件”(序號:01020301)范圍。該公司于2004年被江蘇省科技廳認定為“兩個密集型企業(yè)”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(yè)和外國企業(yè)所得稅法實施細則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1目規(guī)定,同意南通海立電子有限公司從2005年度起,減按15%的稅率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六年四月五日